一、承诺内容

  经兴龙置家签署《房屋中介买卖合同》成交的二手房,在买卖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过程中,由于兴龙置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买卖双方任意一方枉跑的,则兴龙置家向买卖双方各补偿人民币100元。

二、定义及补偿范围

  1、“过户枉跑,补偿百元”定义:指在买卖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时,买卖双方在到达房屋登记机构办公现场后,因兴龙置家工作人员告知有误,导致当天不能办理,需买卖双方再次到现场办理的,则买卖双方均为“无责任枉跑”,此种情况下,兴龙置家向买卖双方各补偿人民币100元。

  2、买卖双方“无责任枉跑”的补偿范围为兴龙置家工作人员告知有误的四种情况,具体如下:

  ①忘记通知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的

  ②通知买卖双方携带证件不完整的

  ③通知买卖双方携带证件有误的

  ④通知买卖双方办理时间、地点有误的

  3、特别说明:

  若因买方或卖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枉跑行为,或者因第三方不可抗拒因素如:政策变更、缴税或过户窗口业务暂停等,不在兴龙置家补偿范围内,但可以协助买卖双方协商处理。

三、补偿的必要条件

  1、仅适用于经兴龙置家签署《房屋中介买卖合同》成交的二手房

  2、仅适用于买卖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时产生的枉跑行为

  3、仅适用于因兴龙置家工作人员告知有误的四种情况造成的枉跑

四、申诉渠道及补偿流程

  1、申诉渠道:交易买卖双方本人可以通过客服热线进行申诉。

  客服热线:400-0335-272;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2、补偿流程:兴龙置家在接到客户申请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给出判定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补偿。

  3、补偿方式:认定确属于枉跑范围的,兴龙置家客服会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将其收款银行账号、开户行全称、开户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收款信息提供给兴龙置家客服,在收到举报人的银行账号等收款信息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转入举报人的银行账号中(如因银行系统问题将顺延支付)。

  此服务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兴龙置家所有。